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職場甘苦
2011/03/25 03:14
中國時報【游婉琪/台北報導】
長庚醫院將雇主應該負擔的勞健保費用轉嫁醫生,去年遭衛生署重罰四億多元。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勞委會《就業保險法》修法,新增「長庚條款」,未來雇主如果未依法負擔勞工保費,除了處以保費金額兩倍的罰鍰,保費須退還勞工;雇主低報或高報員工投保金額時,罰鍰也提高至四倍。
zz的新聞台
zz1231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